编辑:范碧华 上海88必发手机娱乐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6年7月15日,《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企业章程必备条款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以上统称“新规”)正式实施。结合2016年2月出台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及违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全面而明确的规定。为免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产品募集、运行过程中因信息披露违规而遭受惩罚,本所合伙人范碧华女士于2016年7月15日接受招商证券邀请,现场为私募机构及券商讲解新规实施后信息披露的核心要点及可能的违规处罚。本所现将讲座内容进行整理,以供各方参考。